值此2019年元旦佳节来临之际,院监察室提醒大家:节日期间,不忘“八项规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抵制“四风”,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出清正廉洁、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和谐美满的节日环境。现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要求如下:
1. 严禁公款吃喝;
2.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礼金、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3.严禁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4.严禁公款吃喝和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内部餐厅及培训中心等场所;
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6.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和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7.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8.严禁使用公车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收送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节日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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