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幼保健院托幼办对直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工作督导
根据陕西省委卫生计生委,陕西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西安市妇幼保健院托幼办一行三人对西安市11所直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工作督导,这次督导的主要内容为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人员配备、晨检及全日制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儿童常见病管理等问题。督导方法采取现场查看,查看资料的方法,针对各托幼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指导,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负责人表示对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使卫生保健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