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幼保健院对
全市28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5年半年妇幼工作督导的通知》要求,西安市妇幼保健院托幼办于4月8日—4月17日对全市14个区县28所幼儿园进行了卫生保健工作督导检查,督导的内容包括区县级妇幼保健院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并抽取各区县2所托幼机构,采用现场查看及查看资料的方法对所抽取的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工作必达项目、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儿童膳食管理、儿童膳食营养、儿童健康体检及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方面的重点督导,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区县妇幼保健院主管领导,使各区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规范,切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