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活动

发布时间:2015-04-23 14:50:11  阅读:2863 次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开展

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活动

 

消费维权很重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如何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我们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西安市卫生局关于落实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市卫便函〔2015〕115号)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活动。

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相关部门及业务科室专题工作会议,并组织职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一是加强职工对医德医风学习,提高医院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设有专门的投诉接待部门;三是通过发放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提高;四是我们认真落实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指定了兼职物价管理员,对院内医疗收费价格进行管理,有业务项目、药品价格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学习增强了服务意识,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领域的认知度,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更好地开展